小微企业扶持债业务

小微企业扶持债券是国家发改委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而推出的创新类债券品种,是指以地方融资平台为发行主体,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再将募集资金以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发放给中小微企业的一种直接融资债务工具。

目前小微企业扶持债券已在镇江、无锡、盐城和天津保税区成功发行四期,均不设担保,相关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均在AA级以上。债券发行采用审批制,目前发行的债券融资共计35亿元,票面利率在5.1%-5.4%之间,期限均为三年。

小微企业扶持债券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政策支持力度大。国家发改委明确将小企业扶持债券列为“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发改委将加快审核,并适当简化审核程序。此外,除满足一定条件以外的所有已上报和拟上报企业债券发行申请均面临专项核查。

二是债券票面利率低。小微企业扶持债券的发行人是地方融资平台,资金使用方是小微企业,通过发行人和资金使用人分离,使拥有较高信用等级的地方融资平台为小微企业增信,所以债券发行的票面利率较低。同时,以较低成本的资金通过委托贷款发放至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会较普通的信贷或其他融资渠道的利率低,能够有效解决融资贵的问题。

三是风控措施灵活,融资门槛低。小微企业扶持债券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以设立政府风险缓释基金、风险储备金作为缓释措施为主。政府风险缓释基金是指,政府按照债券发行规模一定比例由财政直接划拨作为债券风险缓释用途的基金。基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倍杠杆倍数,且达到债券发行规模的5%。风险储备金是指,是募集资金在投放过程中带来的资金收入,主要由委托贷款利率与债券发行利率形成的利差收入组成,用于补偿本息偿还的不足。

苏延所能够通过自身资源及专业性优势,协助各地融资平台发行小微企业扶持债。当前,苏延所该项业务的负责人为陈海挑律师。

发布人:苏延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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