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财务造假案南京中院已开庭,德威新材信披违法违规领680万罚单,投资者索赔渠道开启

     继连续三年造假、虚增利润总额6.5亿之后,胜利精密又“摊上事”了。据胜利精密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高玉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原因是被强平却未预先信披。此外,德威新材也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和主要责任人收680万罚单。这两家上市公司的股民索赔渠道现在均正常开启,律师建议投资者抓紧提起索赔

 

胜利精密:


财务造假被监管警告,南京中院已受理开庭


    2月16日,胜利精密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高玉根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高玉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原因是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28日,高玉根持有的胜利精密股票被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强制平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919.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但高玉根未在首次减持公司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披露减持计划。


    除了上述的违规减持行为,胜利精密在信息披露方面也曾经出现过违规。2020年8月7日,胜利精密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5月1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具体来看,证监会查明:2016年至2018年,胜利精密子公司智诚光学通过虚开主营产品销售发票、虚假销售原材料、未及时入账原材料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总额,导致胜利精密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共虚增营业收入43694.08万元、虚减营业成本22347.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5408.44万元。


    据此,证监会对胜利精密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王汉仓和时任财务总监郭文杰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二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高玉根、乔奕、许永红和王成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胜利精密的股价最高达11.62元,而2022年至今的平均股价仅2.38元,最高仅2.68元,2021年1、2月份期间甚至跌破2元,股民可谓损失惨重。


    针对胜利精密财务造假的违法行为,江苏苏延律师事务所丁律师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及《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胜利精密,并在2020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联系丁律师13072529702起诉索赔,南京中院已受理本案并已开庭。


    丁律师提醒:根据最高院最新规定,本案诉讼时效已从2020年4月28日起算,凡是符合上述购买时间尚未起诉的投资者需尽快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无法索赔。

 

 

德威新材:


信披违法违规领680万罚单,虎年或迎来索赔高峰


    *ST德威(300325)2021年11月5日公告,因信息披露违法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德威新材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董事长周建明被处以450万元罚款;陆仁芳被处以30万元罚款,共计680万。

    经查,德威新材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为掩盖关联方资金占用,德威新材2018年年报虚增 651,524,191.19 元银行承兑汇票、未如实披露3.92亿银行存款受限情况,2019 年年报虚增 1,103,940,148.67 元商业承兑汇票;2020半年度报告虚增 1,104,132,680.69 元应收票据。


    除此之外,2017年至2019年末德威新材为关联人苏州乾威、德威投资、德超制冷、伊泰诺提供贷款担保,2018年有23.8亿关联采购、关联方资金占用7.95亿  2019年报关联方资金占用9.69亿,截至2020年7月8日关联方资金占用9.78亿;2020年3月6日,因南京银行债权与苏州资管达成和解,承担约3.4亿的担任责任,德威新材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调解确定的担保责任金额为34,331.74万元,2020年9月、10月作为被告方收到两起总金额达7.4亿的诉讼,以上重大事项均未在相应年度或半年度报告中依法披露。


    证监会根据德威新材以上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违法事实,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合计680万的高额处罚。


    丁律师提醒,在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期间购买德威新材的股民,可与丁律师13072529702联系对德威新材发起索赔。在获得赔偿之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如有其他亏损股票,也可联系咨询是否满足索赔条件。


内容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责任编辑:苏延小秘、苏延证券事务团队、丁冬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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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苏延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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